太炸裂了!江苏,一女子要求丈夫每次亲热前写300元欠条,10年后丈夫忍无可忍提离婚,妻子要求结清20万欠款!法院这么判!
原创 八戒 Python八戒律法
婚姻是两人相互扶持、共同经营的港湾,但江苏的张先生和赵女士的婚姻,却因一场“欠条风波”闹上了法庭。从结婚第一天起,赵女士就要求张先生每次亲热前必须写下一张300元的欠条,10年下来,欠条总金额竟高达20万元。
张先生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交易式婚姻”,提出离婚,而赵女士却要求先结清欠款,否则以“婚内强奸”相威胁!法院对此会如何判决?案件背后又隐藏着哪些法律问题?让我们一探究竟。
案情回顾
张先生是一名销售员,平时工作压力大,偶尔会去酒吧放松。2012年的一天,他在酒吧认识了赵女士。
赵女士气质优雅、长相出众,让张先生一眼就心动了。尽管觉得自己配不上对方,但借着酒劲,他主动上前搭讪,没想到竟拿到了赵女士的联系方式。
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步入婚姻殿堂。结婚时,张先生给了赵女士28万彩礼,他觉得自己能娶到赵女士,是天大的福气。然而,婚姻生活的“怪异”从新婚第一晚就开始了。
送走宾客后,张先生满心欢喜地想与妻子亲近,却被赵女士一把推开:“我以前被前男友背叛过,从今以后,如果你想亲热,每次都要写一张300块的欠条。这是对我的尊重。如果你对我始终忠诚,这些欠条最后就是废纸。”
张先生当时感到十分尴尬,但为了不破坏新婚夜的气氛,他勉强答应了。没想到,这一“规矩”从此变成了两人婚姻生活的“常态”。
即使后来两人有了孩子,赵女士依然坚持这一要求,还将每张欠条都整齐地贴在记账本上保存。
时间一晃10年,张先生的忍耐逐渐耗尽。他每次看到那一箱记账本,就觉得自己的婚姻像一场冷冰冰的交易,毫无温情可言。
他内心的怨气越来越大,两人也因此经常争吵。
2022年某天,张先生应酬喝多了,回到家后想亲近妻子。赵女士被折腾醒后,条件反射般问:“欠条呢?”
张先生一听顿时火冒三丈:“你到底要干嘛?怎么跟卖的一样!”这句话彻底激怒了赵女士,两人发生了激烈争吵,甚至动了手,张先生的胳膊还被赵女士手中的剪刀划伤。
第二天,张先生提出离婚。赵女士同意了,但提出了一个条件:“这些年的欠条合计20万,你先结清,不然我就告你婚内强奸!”这一次,张先生彻底被击垮了,他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作废欠条。
法律解读
这起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主要包括婚内强奸的认定标准、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欠条的法律效力等。我们逐一分析:
1. “婚内强奸”是否成立?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强奸罪”的对象已包括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行为人违背对方意愿;
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发生性行为。
从案件来看,醉酒那晚张先生并未强行与赵女士发生关系,而是在对方拒绝后停止了行为。因此,赵女士即使以“婚内强奸”为由提起诉讼,也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2. 欠条是否有效?
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是婚姻关系中的正常权利义务,而赵女士将其与金钱挂钩,要求每次亲热前写欠条,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
《民法典》第143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更重要的是,张先生在赵女士的强硬要求下签下欠条,并非完全出于自愿,存在明显的胁迫因素。这些欠条不具备法律效力,应当认定为无效。
3. 离婚是否应被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本案中,赵女士将夫妻生活明码标价,长期累积的矛盾已经导致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离婚的条件成立。
法院判决结果:
准予离婚;
张先生写下的20万欠条因违反公序良俗,认定无效
总结反思
本案揭示了婚姻中信任与尊重的重要性。夫妻关系应以感情为基础,互相忠诚、互相尊重,而不是通过经济手段来维系。赵女士将夫妻生活视为交易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婚姻本身,也消耗了感情,最终导致婚姻的破裂。
网友们对此议论纷纷:
“这婚姻真的太离谱了,这种规矩简直侮辱了婚姻关系!”
“张先生能忍10年,也是奇迹了!”
“夫妻生活变成交易,这样的婚姻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面对这样的“奇葩婚姻”,你怎么看?如果你遇到这样的情况,还会选择继续忍耐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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