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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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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匪夷所思的强奸罪,12·20义乌男子涉嫌犯罪事件

女方一口咬定说被掐住脖子,
而男方也一口咬定没有肢体接触,
问题来了,现在不是告非礼,而是告强奸,什么叫强奸?没有性交就不叫强奸了,说其他的都是多余了,这么简单的案子,却无法结案,太匪夷所思,
警察没公布是否有性交证据,却将男人关了八个月了,一直说证据在警方,那么证据是不是就是性交的证据了,除非是女方的体内有男人的精子,不然这个证据也不太像样,毕竟谁能保证女方在几分钟前是不是跟她丈夫做了很猛烈的性交呢?我能想到的,律师肯定早就想到了,男人也请了律师了,现在案子现在算是通了天,男方,女方,警方,到底谁是坏人呢?
老卓百撕不得骑姐。

以下是从百度百科转载而来的,想看就看,不想看就别看,所以主要的证据都没说,双方的家属说的都是废话。

。。。。。。分隔线,,,,,,,

2023年12月20日下午4点多,王团结19岁的儿子王某阳为了给女朋友租房子,就到工厂附近找房子。大概4点42分,走到剡溪村南一处出租房,看到窗户上有租房广告。就直接上二楼看房子。
2023年12月21日,王团结接到办案民警一楼姓警官的电话后赶到派出所。楼警官告知他王某阳涉嫌“抢劫强奸”,然后拿出一份法律文书让他配合签字,并告知他王某阳认罪态度不好。
2024年1月26日晚,新黄河记者从接近警方人士那里了解到,报案的是女租客的丈夫,事发当天就报的。女租客被掐脖子一事发生在卧室里,不是在走廊上的卫生间里,事发时,女租客心里很害怕,没有从房屋里出来,而是马上联系了丈夫。丈夫闻讯赶回来了解到情况后,当即就报了警(不是事发第二天报警)。
佛堂派出所负责人则告诉新黄河记者,目前此案还在侦办当中,具体案件细节不方便透露。 [1]
2024年8月29日,看房被控非法侵入住宅案件即将开庭,面对报案人称儿子抢劫强奸的说辞,王某阳母亲称,她了解儿子,绝对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她也坚信,没有做过的事情,儿子是不会认罪的 [4]。

中文名12·20义乌男子涉嫌犯罪事件
发生时间2023年12月21日
发生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年6月,家住河南商丘的王团结带着老婆和儿子从老家来到浙江义乌做生意,在佛堂镇经营一个纸盒加工厂。他19岁的二儿子王某阳两年前在老家谈了女朋友,两人已到了订婚的阶段。去年12月,女友表示要辞去老家的工作,和王某阳一起到义乌发展。“儿子就念叨着要给女友在我们厂子的附近租个房子。”王团结表示。
2023年12月20日下午,王某阳出门帮女友租房。王团结告诉正观新闻记者,事发那天,王某阳一共看了两处房子,案发的房子是第一处。“儿子看过第一处房子,觉得还不满意,在家里吃过晚饭后,又出门看了一处房子。”
意外发生在看房后的第二天。
12月21日上午,王团结和两个儿子正在自家的厂里干活时,两三名民警走进来,突然用手铐铐住了王某阳。一家人顿时都懵了,连忙询问原因,警方亮出一张出现王某阳身影的监控照片。
直到第二天,王团结见到了义乌市公安局佛堂镇派出所的一名办案民警,被告知,王某阳涉嫌抢劫、强奸,认罪态度非常不好,需要王团结配合签字。拘留通知书上写着,警方已将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王某阳刑拘,现羁押在义乌市看守所。 [1-2]
事件经过

父亲喊冤:儿子与女租客没有肢体接触
事发后,王团结的家庭,突然发生了变故。“二儿子出事后,对我们家的打击很大,经常睡不着觉,我们也有很大的疑问。”据王团结介绍,2023年12月20日下午4点多,王团结19岁的儿子王某阳为了给女朋友租房子,就到工厂附近找房子。大概4点42分,走到剡溪村南一处出租房,看到窗户上有租房广告,就直接上二楼看房子。这家老宅是一个历史建筑,建筑东面有三层,只有二层有房间,一个共用的卫生间。
王某阳先上了三楼,又到二楼。他看了待租的空房后,敲了另一间有租客的屋门,一名女子将门打开一半,在表明看房身份后,王某阳向她询问房租及两个房间是否布局一样等问题,提出进屋看看。女子将门打开,王某阳进入屋内,看了一下屋内的布置,左边是衣柜鞋柜,右边放着杂物,王某阳问有没有热水器、如何洗澡等问题,女子说用烧水壶烧水洗澡。
王某阳看到屋内还有一个门,便询问那个门连接哪里,女子说是阳台,他便提出过去看一看,王某阳走过去打开门,侧身看到阳台不大,也不是很满意。他又发现屋内没有空调,询问是否可以装空调后,说了声打扰了,便离开。晚饭后,王某阳又走到附近一个居民楼看了另一套房,然后就回家了。
王团结特意让律师转告儿子真的做了错事一定要实话实说,可王某阳态度十分坚决,自己什么都没做,只是租房看房。他也和女子保持着1米左右的距离,并没有任何身体接触。
据王某阳所说,王某阳在看到吴小姐家门口的广告牌时,并没有拨打房东的电话,而是径直走到了后面的出租屋,从外面的楼梯上了楼。“后来,他告诉我,他在看到招聘启事的时候,就在附近逛了一圈,然后走到了一栋楼的楼梯口,我以为这栋楼就是租给他的,所以我就去了三楼,看看风景,然后再给他打个电话。”
女租客家人:小伙掐住女方的脖子
正观新闻记者走访了案发地,见到了房东老太太。房东告诉记者,女租客在这里租住大约3年了,20多岁,听说还有孩子,案发那天房东并不在家,其丈夫虽然在屋内,但他听力不好。 [2]
房东称,事发两天后,女子的公公回来了,告诉房东,王某阳应该是来抢劫的,那时他的儿媳妇在上厕所,王某阳掐了她的脖子。房东连忙询问有没有受伤,是否去医院看过。公公说只有一点点伤。女子告诉房东近期要回家补办婚礼,由于预留房间和租金等问题,房东和女子并未谈拢,女子便搬走了。
吴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案发当时她并不在家,事发两天后,她看见女租客的公公突然从贵州老家回来了。她公公说,前两天有人来抢劫,有个男孩上来掐住他儿媳妇的脖子,摁住了她。
2024年1月25日,女租客的公公在电话中告诉新黄河记者,如果记者想采访了解此事,可以直接去找警方。
监控视频:小伙离开时缓步下楼
新黄河记者在剡溪村走访后发现,该村尚未进行旧村改造,老旧房屋较多,距离事发房屋较远有一处探头。事发后,王某阳家人及律师拷贝到探头拍下的几段视频。视频资料显示,当天下午4时42分,一穿黑色衣服的男子(王某阳)通过房屋外侧的钢结构楼梯上了楼;43分33秒,王某阳进入二楼共用的卫生间,透过玻璃能看到他的身影,大概30秒左右便出来了,右手拿着手机放在耳边,似乎在通话;45分17秒,王某阳的身影出现在女租客房间门口;45分53秒,女租客的房门打开,一个白色身影出现在门内;46分43秒,房门关闭;51分13秒,房门再次打开;51分35秒,王某阳出了房门,之后便双手揣进上衣口袋,缓步下楼。
王某阳上楼看房的整个过程大概为9分钟。通过监控视频,能推测王某阳进入屋内的时间是在房门打开和王某阳下楼之间,大约只有几分钟。白衣女子出现在监控画面中是在房门打开后,在此之前也并没有看到女子从厕所出来,这与女子公公告诉房东二人在厕所发生冲突的时间顺序并不符合。
2024年1月25日,正观新闻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女子的公公询问事发情况。女子的公公称,他和儿媳妇等家人目前并不在义乌,已经回了贵州老家。案发那几天儿媳妇的喉咙被掐了,吸不上气,目前,儿媳妇身体已经恢复了,也去了医院检查,证据在警方那里。
针对案件细节,女子的公公并没有让记者与其儿媳妇对话,也不愿意透露更多。
而王某阳被抓后,全家人的节奏被打乱。王团结一家人不再操持厂子的工作,四处奔波求助。
母亲发声:儿子绝不可能做这样的事
2024年8月29日,看房被控非法侵入住宅案件即将开庭,正观新闻冬呱直播记者前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见到了被告人王某阳的母亲,她的儿子已经被刑拘八个多月,面对报案人称儿子抢劫强奸的说辞,王某阳母亲称,她了解儿子,绝对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她也坚信,没有做过的事情,儿子是不会认罪的 [4]。

律师:要由警方掌握的证据来定
王某阳辩护律师周兆成认为,王某阳为何去事发地点、其与报警女子是否存在争执、案发时到底发生了什么、王某阳到底是否存在暴力行为,这几个疑问都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清。嫌疑人行为上是否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强行闯入或者拒不退出的情形,这也需要公安机关提供证据。
他表示,下一步,他会积极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就案件疑点提出法律意见以及羁押必要性申请。“既然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我们相信义乌公安机关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一定能够依法依规办理好这个案件。我们既要还报警人公道,查清事实到底是谁伤害了她,也要还嫌疑人王某阳一个公平,到底有没有犯罪。” [3]
中国政法大学阮齐林教授称,非法侵入住宅罪,即未经允许强行进入他人住宅;如果是强行进入,就看是否严重,严重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更严重的,才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该罪名的认定标准有两个,第一,是否未经许可强行进入,即非法进入。第二,严重程度如何,有没有非常严重地妨害他人居住安宁。他认为,本案涉及证据采信问题,目前嫌疑人和受害者双方各执一词。对于嫌疑人“掐脖子”行为的指控,需要有证据,至少要有掐脖子的痕迹,且必须证明该痕迹是嫌疑人造成的,因为掐脖子会留下实施者的生物信息。在双方各执一词,既不能证实掐脖子暴力行为发生,也不能证实掐脖子暴力行为没有发生的情况下,存疑应作有利嫌疑人的判定。如果嫌疑人确实是在经受害人允许后进入住宅,且不能证实其在住宅内有侵人、侵财的言行,那么就不应当认为是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也不能认为是其他违法犯罪。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警方是否可以将王某阳定罪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这要看具体的证据。如果证据显示王某阳确实没有得到房屋主人的允许非法进入了房屋,那么警方完全可将他定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如果王某阳得到了房屋主人的允许,但进入房屋后确实在房屋内掐了女性的脖子并摁住对方,那么他也可能被定罪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至于警方为何从一开始的可能定为涉嫌“抢劫强奸”、后来又转定为非法侵入住宅罪,这可能是因为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又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对原有证据的解读发生了变化。 [1]

2024年1月26日晚,新黄河记者从接近警方人士那里了解到,报案的是女租客的丈夫,事发当天就报的。女租客被掐脖子一事发生在卧室里,不是在走廊上的卫生间里,事发时,女租客心里很害怕,没有从房屋里出来,而是马上联系了丈夫。丈夫闻讯赶回来了解到情况后,当即就报了警(不是事发第二天报警)。
佛堂派出所负责人则告诉新黄河记者,目前此案还在侦办当中,具体案件细节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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