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 “我在床上主动奔放 会的姿势比他老婆多”
本頁主題: “我在床上主动奔放 会的姿势比他老婆多”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
赵奕欢


級別:天使 ( 14 )
發帖:2895
威望:3305 點
金錢:2146395066 USD
貢獻:33295133 點
註冊:2013-08-02
認證: 技術區認證會員
2021-01-03

“我在床上主动奔放 会的姿势比他老婆多”

问:我和他相识于一次朋友聚会,当时我刚和相恋多年的初恋男友分手,正处在情感的低落期。然后他这段时间里,经常关心我,经常陪我说话,发来笑话逗我开心,帮过度过了那段最痛苦的时光。我们两个人的感情也逐渐升温,后来逐渐发展为情人。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他有老婆的,但是没办法,我已经没法离开他了,因为和他相处至今,我再也看不上别的男人了。

他成熟,懂得哄女人开心;有能力,在一家事业单位当了个小领导,他总是对我说他的老婆虎背熊腰,没什么文化和情趣,说话嗓门大,脾气暴躁,一点就炸。结婚后,他追求的爱情和浪漫在他老婆那里得不到一点满足,他早就不爱她了。而我,满足了他对爱情的所有的幻想。我也知道自己比他老婆强多了,至少我年轻,我有活力,身材凹凸有致,在床上也足够主动奔放,说不好听点,她一辈子用过的姿势还没我和他一晚上玩得多呢。婚外情又怎样?爱情没有先来后到,只有合适不合适。我一直相信总有一天,我和他这份感情会修成正果,我不是第三者,爱情里,不被爱的才是第三者。

不过有一点我挺不舒服的,这几年,他一直都没在我身上花钱,虽然我不缺钱,而且他也说工资卡被他老婆拿着。可是我送他礼物,他会照单全收,他却不会送东西给我,还说送东西俗套。吃饭是我付钱,看电影开房是我付钱,他说不能用他的身份证,怕被人查到开房记录。其实这些我都无所谓,不计较,我还给他儿子买礼物,各种零食玩具,还有衣服,甚至给他老婆买衣服,以他的名义送,想他在家的气氛不那么僵,爱一个人,就得为他着想,不是吗?

前两年他想给爸妈买保险,手上正好没钱,我二话不说,拿出自己的积蓄,几万块,给了他。去年他跟别人合伙,投资了一个项目,手上差点钱,问我周转10万。我没有犹豫,就打给他了。他很在乎我,还有我的手机定位,随时查询我在哪里。我能感觉到对我用情很深,这样的霸道,反而让我很有被爱被需要的安全感。前段时间,他跟我提出了一个要求:生一个孩子。在这之前,我不是没想过跟他孕育一个爱情的结晶,但现在自己还是个见不得光的“小三”,如何生孩子?

我很犹豫,他也不高兴,他说:“你不肯为我生孩子,就是不爱我。”这让我百口莫辩,痛苦不已。
你们说,我现在该不该为他生孩子?

----分割线----

答:你前后矛盾吗?前脚才在那里高喊不是第三者,不被爱的才是第三者,怎么到了结尾你又知道自己是“见不得光”的小三了呢?你是脑子进了多少水,还是被他下了蛊?情商低到什么程度,缺爱到什么地步?在自己的花样年华,找了个已婚男,甘心当起了小三?还打算给他生孩子。跟着他6年,除了陪床、陪睡、赔钱、赔感情、赔时间,什么都没得到。哦,得到一些不值钱的甜言蜜语和残留的精液。恕我问一句:套套的钱,也是你出的吧?好好的一个姑娘,你犯贱到什么地步了?

你以为爱情至上,你以为你伟大你牺牲,你以为在对方眼里,你是个貌美活好不粘人的完美情人。就算你会的姿势比他老婆多又怎样?这些年,他除了说他老婆不好,有没有一次,哪怕一次说他要离婚了,和你结婚过一辈子?不可能有,因为在他眼里,你就是一个免费的炮友,他不会为你做出任何牺牲,相反,除了你的肉体,他还要把你剩余价值榨干。所以,你沾沾自喜什么?

为什么他会提要你生个孩子这个要求?首先,这可能是一个pua手段,你看,当你表达出不乐意的态度之后,他就马上翻脸了,说,你不肯为我生孩子,就是不爱我,绑架你。而你也马上开始害怕了,你害怕如果不答应他的这个要求,他就会离开你,你便会失去这个男人。当你有这种情绪的时候,他就已经达到目的了,后面你生不生孩子都无所谓,他会用你既然不生孩子,那总该答应我这个要求,答应我那个要求吧?你会因为愧疚不在拒绝,妥妥的被拿捏得死死的。

你说你赔了肉体又贴钱,对方得了便宜,还想再要更多,你满足的了吗?也许,这个男人不知道在背后怎么炫耀自己的战绩,怎么笑你是傻逼。也许,这个男人的老婆早就知道你的存在,不过看在是你倒贴的份上,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反正她老公的工资全在她手里捏着,你还能补贴家用,在你这里骗吃骗喝骗睡骗衣服玩具。

也许,如果某一天,他要的你满足不了,他会一脚把你踢走。这样的后果,是你想看到的吗?最后,我想请你不要纠结生不生的问题,而是要三思离不离开他的问题。你已经浪费了6年的时间了,最终连一句承诺都没有,你还想耗多久,青春很宝贵的,姑娘。

游客投稿上岸
有故事的朋友欢迎投稿分享



赞(62)
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10-18 18:53 發表評論
.:.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
用時 0.01(s) x3, 12-28 05:29